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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资“不低于”,须督查农村“不打折”

发布于:2022-05-20 09:34:02 来源:网络整理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再次向各省(区、市)发出提醒函,要求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简称“不低于”)成果,确保“不低于”持续落实落地。对个别问题严重的地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进行挂牌督办。

不可否认,在一些农村贫困地区,“再穷不能穷教育”,只是喊喊口号、做做样子,涉及教育的投入难以到位,涉及教师的待遇难以落实,教师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无法保障。再者,教育资源配置严重不公,存在贫富不均、苦乐不匀,公办学校比不过民办学校条件好,老少边穷地区远远不及发达地区教师待遇高,农村学校难以和城市学校比肩,民办教师无法和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换言之,农村一些贫困地区,穷了教育,苦了孩子,也苦了教师。

尽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然而,4年多过去了,由于一些地方在执行上出现了偏差,许多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改观。例如,目前一些地方在考虑给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没考虑义务教育教师。基于此,2022年,国家有关部门将继续关注各地“不低于”落实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将实行挂牌督导,对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可见,教师工资“不低于”,须督查农村“不打折”。换言之,改善教师工资,要重点向农村倾斜,向农村中小学教师倾斜,除了国家补助资金支持之外,地方政府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就要求,地方政府不能以经济贫困为由,对教师恶劣的生活环境袖手旁观,一味地去“等靠要”,乞求国家救济和社会资助。经济贫困虽然是事实,但并非是“穷教育苦教师”的借口。如果地方政府把义务教育放在十分重要位置,哪怕经济再困难,也会有解决的办法。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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